为深入推进全国粮食系统“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全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对30类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共设定119种行政处罚适用情形和参考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刘慧聪 联系电话:0474-8181005
2.电子邮件:1095536425@qq.com
3.通信地址: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上请注明“《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附件1.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征求意见稿).doc.docx
附件2:附件2:乌兰察布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xlsx
乌兰察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