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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9 17:46 作者:市发改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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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wulanchabu.gov.cn)上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市发展改革委大楼,联系电话:0474-8320939,电子邮箱:fgwbgs832093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我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发展改革有关事项,能源有关事项,粮食和物资保障有关事项,粮油副食品价格周报以及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努力提升信息的质效,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2023年,我委对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积极进行了公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211条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14条。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时政要闻、发改要闻、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信息623条。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粮油副食品价格分析信息,能源项目信息、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等。

二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利用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和监督水平。2023全年,我委共处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11件,全部按时限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高效。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归档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抓好我委门户网站建设。2023年,我委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相关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集约化改造升级,完善各项功能,优化页面布局,新增了长者模式和无障碍浏览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网站使用需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促进信息的整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政务信息的撰写、审核、发布各流程进行规范,全力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和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政策信息的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继续通过相关学习加强业务科室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确保信息的规范和准确的同时,提高时效性;二是切实加强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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