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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开展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6-07-17 | 来源: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 专栏:诚信建设万里行

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正在开展的“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7月13日上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集宁区人民法院在乌兰察布广场开展“诚信兴商,你我共筑”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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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局党员干警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并同其他干警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集宁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宣传页,向来往的群众当面进行诚信宣传,耐心解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消除不良后果等问题,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的诚信兴商提供了有力指导。
诚信之道,贵在坚守,重在践行。弘扬诚信美德,不必惊天动地,而在点滴日常。我们要自觉做诚信的践行者,坚守初心、恪守承诺,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主动做诚信的传播者,崇尚诚信、赞美诚信,带动身边人守信向善、向上向好;要坚定做诚信的守护者,敬畏规则、严守底线,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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