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乌兰察布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900570645820N
法定代表人: 元静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城罚决字2025第24404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集宁区前进名苑小区的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处罚依据: 《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万圆整
罚款金额 (万元): 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08
处罚有效期: 2029/01/08
公示截止期: 2029/01/08
处罚机关: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6010116966485
数据来源单位: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601011696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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