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我委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
1.电子邮箱:wlcbjgjc@163.com;
2.通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街道泰和路与察哈尔西街交汇处路北市发展改革委(邮编:012000)。
附件:
附件: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贾有伟,联系电话:0474-83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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