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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比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06 15:20 作者:市发改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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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采购任务顺利完成,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代理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代理机构家数:1家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并提供查询截图;

3.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4.具备人员、设备和质量保证,具有圆满完成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4.编制招标文书的服务方案及报价;

5.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资质等情况;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

6.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证明、独立组织评审场所证明,提场地使用租赁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7.相关业绩材料;

8. 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提供代理收费报价表进行下浮率报价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递交文件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市发展改革委

3.方式:凡有意参与者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材料,发送至邮箱fgwghk219@163.com。

五、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根据综合实力选择采购代理公司(排名按照综合评审由高到低排序);比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4-8251676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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